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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知识普及月丨保险是什么,种类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1-09-15 点击量:4461

金融知识普及月


【保险是什么】

保险作为社会的“稳定器”和经济的“助推器”,在人们的日常生产和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保险使您在财物受到损失时得到补偿,也能帮您有效应对人生的各种风险。一个人年轻的时候为年老做准备,没生病时为生病做准备,父母为孩子的成长做准备······保险不能预防意外的发生,却可以帮助您阻止不幸的蔓延。

作为一种社会经济制度,保险是一种社会化的安排。面临风险的人即被保险人,通过保险公司组织起来,交纳相应的保险费,保险公司将这些保险费建立起保险基金,用来集中承担被保险人因风险事故发生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通过保险制度,可以使被保险人的风险得以转移和分散。所谓一人损失,大家分摊,“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作为一种法律行为,保险活动是通过保险合同来实现的,即投保人按照合同规定向保险公司交纳一定数量的保险费,保险公司则按照合同规定对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

【保险的种类】

一、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

以“是否以营利为目标”作为划分标准,保险可分为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两类。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所经营的各类保险业务。

社会保险是在既定的社会政策下,由******通过立法手段对社会公民征缴保险费,形成保险基金,用以对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和失业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二、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后,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或年金,以解决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

财产保险广义上讲,是除人身保险外的其他一切险种,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农业保险、车辆保险等。

三、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

按保险的实施方式分,保险可分为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

自愿保险是投保人和保险人在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基础上,通过协商,采取自愿方式签订保险合同建立的一种保险关系。投保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保险、保什么险、投保金额多少和起保的时间;保险人可以决定是否承保、承保的条件以及保费多少。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一般情况下,投保人可以中途退保,但另有规定的除外。

强制保险又称法定保险,是指根据******颁布的有关法律和法规,凡是在规定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不管愿意与否都必须参加的保险。

四、个人保险与团体保险

按保险保障的对象分,可以把人身保险分为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

个人保险是为满足个人和家庭需要,以个人作为承保单位的保险。

团体保险一般用于人身保险,是用一份总的保险合同,向一个团体中的众多成员提供人身保险保障的保险。在团体保险中,投保人是“团体组织”,如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独立核算的单位组织,被保险人是团体中的在职人员。已退休、退职的人员不属于团体的被保险人。另外,对于临时工、合同工等非投保单位正式职工,保险人可接受单位对其提出的特约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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